各院(部):
为及时反馈学生对教师及课程的评价,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效果。本学期前学段学生评教即将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1、 评教范围:本学期10周前(含第10周)结束的课程。
2、 评教方法:登陆教务系统——教学质量评价——选择课程——进行选择和评价。
3、 评教时间:2016年11月2日——9日
说明:
1、学生评教是以学生为主体对教师及课程进行评价,是学生在教学质量监控上主动权的体现。
2、为使学生评教更加客观有效,系统对评价指标的前十项进行限制,学生对任课教师的评价不能全选A或全选E。
请各院(部)及时通知学生,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事宜请联系教务处于芳老师( 6126828)。
教务处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