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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下半年学位外语考试报名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7/09/18  点击次数:   [ 字体:  ]  

各院(部):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四条:学生在规定修读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如毕业后半年内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可申请补发学士学位证书,逾期不予补发。现将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试类型

本次考试分为四类:普通类学位外语考试、艺术类学位外语考试、英语专业学位外语考试和日语专业学位外语考试。

2、报名范围

▪2014级在校生;

▪2017届已毕业但尚未获取学位的学生;

▪2010级、2011级、2012级、2013级未毕业学生。

3、报名资格

普通类学位外语考试:普通类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低于425分且拟申请学士学位者。

艺术类学位外语考试:艺术类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低于318分且拟申请学士学位者。

英语专业学生须报考英语专业学位外语考试。

日语专业学生须报考日语专业学位外语考试。

4、报名时间

2017年9月20日下午16:00~2017年9月30日晚24:00止。

5、报名方法

登陆教务处网页(http://jwc.bnuz.edu.cn/),登陆教务管理系统,选择“网上报名”,选中某类学位外语考试名称前的方框,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再点击“确定”按钮,提示报名成功即可。

5、考试时间

2017年10月21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6、领取准考证时间

2017年10月18日-10月20日上班时间,由各学部(院)教务老师负责发放准考证。

教务处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