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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学院2017-2018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7/05/11  点击次数:   [ 字体:  ]  

家庭存在经济困难的学生:

请2016-2017年度已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者2016-2017年度年未认定、申请2017-2018年度认定的学生,联系各年级系主任,申请加入学院经济困难学生微信群,统一告知申请、认定事宜。各年级主任:14级,陈智恒老师,15级,于成老师,16级,李屿灼老师。

今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重大变动,涉及到自身利益,请密切关注。

物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    

附件一: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定申请表0505.docx

     附件二:2017-2018学年物流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学费缓交通知.doc

     附件三: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分析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