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存在经济困难的学生:
请2016-2017年度已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者2016-2017年度年未认定、申请2017-2018年度认定的学生,联系各年级系主任,申请加入学院经济困难学生微信群,统一告知申请、认定事宜。各年级主任:14级,陈智恒老师,15级,于成老师,16级,李屿灼老师。
今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重大变动,涉及到自身利益,请密切关注。
物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
附件一: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定申请表0505.docx
附件二:2017-2018学年物流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学费缓交通知.doc
附件三: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分析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