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官网 | 联系我们 | 物流实验室 | 北京物资学院 |
物流学院关于清明节放假注意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8/04/03  点击次数:   [ 字体:  ]  

物流学院各年级、各班级:

   清明时节天清气明,万物皆显,寒食插柳,祭祖扫墓,是我国四大传统节日之一。清明节假期临近,现将清明节假期安排,及放假前后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假期安排

1. 学生放假时间:457日(周四、周五、周六),共3天;

2. 学生调课安排:48日(周日)上课,补46日(周五)课程。

二、清明节假期请假规定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清明节假期前后不允许学生以扫墓祭祀为理由请假。

三、清明节假期安全提示

1.假期出游、返家、返校过程中,均要加强自身安全保护意识,做好防范措施,选择正规站点,乘坐正规车辆。

2.保障财物安全,谨防各类诈骗。

3.如无特殊情况,各班级、各组织不开展集体活动。

4.确保宿舍安全,做好防盗、防火工作。

5.关注自身情绪变化,重视心理健康,学会求助。


   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每一位大学生的责任和义务,祝广大同学度过一个安全、有意义的清明节!

物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