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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学院关于做好“五一”安全工作的补充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8/04/27  点击次数:   [ 字体:  ]  

根据珠海市和学校相关会议精神,现就“五一”期间的安全工作安排,做如下补充通知。进一步要求各年级主任、班主任通过班会对每一名学生做好安全提示,把握学生外出情况,加强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开展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人身财物安全等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一、掌握“五一”假期学生出行动态

各年级主任、班主任须告知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做好安全教育提示。对学生整体情况,尤其是外出情况务必掌握到位。

二、加强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

结合近期热点事件,对学生进行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掌握学生舆论动态,如出现重大事件和热点问题,要第一时间报送。

三、认真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

要求学生做到不私自下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四、认真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

提醒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做到不驾驶、乘坐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报废车辆和超员、超速,以及非法营运车辆;不骑死飞自行车。规范、文明使用共享单车,禁止将共享单车据为己有,上私锁,换颜色,安装车座和车筐的行为。

五、认真做好学生消防安全工作

请各位年级主任、班主任加强宿舍安全教育,警钟长鸣。严格要求学生不可在宿舍使用违规电器。据学校通报,由于使用违规电器,近期华南师大宿舍引起火灾。

六、提高反诈骗意识,保护财务安全

对任何涉及到个人财务的事件均需提高警惕,对可疑事件需征求身边的同学、老师意见后在行事。以下案例请年级主任、班主任告知广大学生,引以为鉴。


4月25日晚7点左右,我校2015级女生黄某在怡购超市前,被一陌生男子问路搭讪,说是来找一个学生拿钱的,因不认识路,请求黄某一起等学生过来,黄答应。

两人在等待期间,男子接了二三个电话,后以手机没电怕联系不上学生为由,与黄某交换了手机,约好20分钟归还,随后两人分开未再见面。

9点,黄某借同学手机多次致电陌生男子,对方称酒驾被抓一直推迟归还时间,在此期间黄某还将手机支付宝密码告诉对方。直至次日中午,对方电话打不通,黄某到保卫处报案,才发现对方给的是手机模型。

黄某共损失人民币3000余元,其中手机价值1999元,支付宝被消费1000多元。





物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