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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提交就业材料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5/11/12  点击次数:   [ 字体:  ]  

大四学生即将毕业,就业派遣工作也已临近,为做好毕业生派遣工作,请所有毕业生及时提交相关材料:
一、填写毕业生登记表(此表要装入档案,请在5月13日前填好并交给学院)
二、提交就业派遣相关材料
1、 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6月1日前应拿回学院学校盖章,并将第三联交给学校,复印件1份交给学院;
2、 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填写《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及承诺书》,连同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工作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联系人及固定电话),5月20日前交给学院;
3、 申请户口档案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填写《毕业生回生源地登记表》,并附上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工作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联系人及固定电话),6月1日前交给学院;
4、 在国内升学攻读研究生的毕业生,须在6月1日前在“大学生就业在线”网站上申请并上传相关资料,申请成功后打印《申请表》,经本人和家长签字后,连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并交给学院;
5、 出国(出境)的毕业生,须在6月1日前在“大学生就业在线”网站上申请并上传相关资料,申请成功后打印《申请表》,经本人和家长签字后,连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签证复印件一并交给学院。
(注:第2、3 项所需表格可在此下载http://job.bnuep.com/news_list.asp?code=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