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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时的注意事项

文章来源:       时间:2015/11/12  点击次数:   [ 字体:  ]  

各位毕业生: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合同的文书,是学校编制、上报就业方案的凭据。毕业生落实签约单位后,到学院负责就业指导老师处签领就业协议书,每个毕业生只有一份就业协议书(一式三联)。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要注意如下几点:
1. 就业协议书的签署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毕业生签约前应认真阅读协议书的说明条款,不得弄虚作假欺骗签约单位,否则后果自负;
2. 就业协议书必须填写清晰,单位名称必须与单位的公章一致,不要简写、误写;单位电话那栏一定要填写,以方便三方的联系;
3. 毕业生在详细阅读就业协议书的条款后,与签约单位商定填好就业协议书里的具体内容,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4. 毕业生签约前已参加了考研但未确定录取结果的,签约时必须向用人单位如实说明情况,在就业协议书条款中协商好录取研究生后就业协议解除的条件和方法。如果未有协商条款的,将视作违约处理;
5. 毕业生应诚信签约,原则上不得违约,请毕业生们慎重签约;
6. 如果用人单位恶意违约,不履行协议,经毕业生本人和学院、学校协调未有结果的,毕业生可凭就业协议书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调解,或直至诉诸法院;
7. 就业协议书在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8.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后,必须把就业协议书交学院、学校就业指导老师处鉴证,学院、学校将以此为依据录制毕业生就业建议方案。
毕业生在就业签约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学院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校就业指导中心
二○○六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