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2017级学生辅修/辅修学位专业申报工作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院申报
1、申报的辅修/辅修学位专业为学校现有专业,学院现有教学条件能满足辅修/辅修学位培养质量要求。
2、申报辅修/辅修学位专业的学院请于2018年4月20日前将《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辅修/辅修学位专业申报表》和2017级学生辅修教学计划(模板见附件)交教务处。
3、辅修招生对象原则是2017级在校学生。
二、辅修/辅修学位报名咨询会安排
拟定于2018年5月11 日下午2点在励耘楼A112举办辅修/辅修学位报名咨询会,届时请开设辅修/辅修学位的学院安排教师到现场提供咨询。会议内容安排如下:
(1)教务处介绍辅修/辅修学位的管理规定。
(2)各辅修学院介绍本院辅修/辅修学位专业特色及修读要求(每人不超过10分钟)。
(3)学生现场咨询,辅修学院(部)向咨询学生提供辅修/辅修学位相关资料。
教务处
2018年4月11日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辅修学位专业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