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
04级各学院:
为搞好2008届(2004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保证毕业论文质量,现将有关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指导教师及毕业生认真学习《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2006年10月修订)要求教师和学生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做好各项工作。
二、要求毕业生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格式》撰写和打印装订毕业论文。封面须使用学校统一纸张打印。
三、加强毕业论文管理,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组织开展毕业论文工作。
四、要求每一篇毕业论文都要经过公开答辩,各学院尤其要注意组织好答辩工作,答辩前一周将答辩工作安排报送教务处。
五、有签署意见的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答辩记录表、毕业论文评定表、论文成绩评定标准、教师指导记录等均应归档,在院系保存5年。
六、应将《毕业论文(设计)统计表》、《毕业论文(设计)分析表》、《本科生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设计)统计表》、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学院毕业论文工作总结等材料打印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七、日程安排
1、2007年10月31日前,学院应制定毕业论文工作细则,制定具体程序和步骤开展毕业论文工作。报送院系毕业论文工作小组名单、毕业论文工作方案。
2、2007年12月10日前,确定毕业论文题目及指导老师,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情况统计表》初稿。
3、2007年12月11日—2008年1月18日,完成开题报告。
4、2008年1月19日—2008年4月15日,完成毕业论文撰写。
5、2008年4月20日—2008年5月16日,答辩及论文成绩评定、完成成绩录入,报送校级优秀论文。
6、2008年6月1日—2008年6月8日,论文材料归档,报送论文表格数据。
7、2008年6月29日前(学生离校前),优秀论文电子版录入,院系毕业论文工作总结并报送教务处。
附文及附表(教务处网页下载):
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
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格式要求》
3.《毕业论文(设计)情况统计表》
4.《毕业论文(设计)情况分析表》
5.《本科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设计)统计表》
6.《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
7.《本科生毕业论文评定表》
8.《本科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9.《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记录》
10.《本科生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标准》
11.《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记录表》
12.《本科生毕业论文参考模版》
13. 《本科生学位毕业论文封面》
14.《本科生双学位毕业论文封面》
教务处
200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