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流学院2020届优秀毕业生和十佳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物流学院2020届毕业生: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我院2020届优秀毕业生和十佳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0届计划内普通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生不超过学院(部)本届毕业生总数的10%;十佳毕业生从优秀毕业生中产生,各学院(部)可推荐2名候选人参评十佳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大学学习成绩总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4.集体责任感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身心健康;
5.在学校、学院(部)的指导下,积极就业。
(二)在满足基本条件前提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
1.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专业特等奖学金或专业一等奖学金中的任一项;
2.在校期间获得各级各类奖学金三次以上;
3.在党团活动、社会工作、学术科技竞赛、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异,并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
4.被我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见附件)、境外一流大学录取为研究生(参考2019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QS世界大学排名官方网站:www.topuniversities.com);
5.在校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为学校、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6.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三)在符合上述校级优秀毕业生参评条件的前提下,十佳毕业生需在以下一个或多个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在同学中有高度认同感,能成为同学们的学习榜样:
1.勤奋学习。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异,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专业特等奖学金;或被境内外一流名校录取为研究生;或在学术科技竞赛中获得过省级以上奖励;或在科研创新、专业知识应用方面有突出成果的。
2.志愿服务。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与集体荣誉感,热心公益,奉献社会与集体,积极参加各种校内外志愿服务或面向基层就业,事迹突出。
3.社会实践。在党团活动、社会工作、创新实践、文体竞赛等方面表现突出给学校带来良好社会声誉。
4.自立自强。坚持理想,乐于进取,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追求,自立自强完成学业,有突出的感人事迹;或者自主创业,有突出的就业竞争力和个人创业成就。
四、申请办法
学生登陆数字服务大厅-荣誉称号-2020届优秀毕业生,在线申请,并上传荣誉证书等佐证材料。申请“十佳毕业生”的同学请先申请优秀毕业生,然后再提交一份十佳毕业生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给学院陈智恒老师,学院将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严格评审并确定最终名单。
五、工作安排
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生和十佳毕业生评选小组,按照评选条件组织申报和遴选。评选小组确定的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名单和十佳毕业生候选人名单,应在本院(部)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之后在数字服务大厅确认提交。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5月7日17:30。
六、注意事项
1.学院在学生个人申报的基础上,按照“坚持标准、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候选名单。
2.十佳毕业生应同时申报优秀毕业生,如获得十佳毕业生称号的不再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没能获得十佳毕业生称号的授予十佳毕业生提名奖称号,也不再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
七、物流学院优秀毕业生和十佳毕业生评选小组
组长:杨蓉
副组长:燕珍、杜金涛
成员:蔡晓丽、廖珣、丁泽、林纯、陈智恒。
联系人:陈智恒 联系电话:0756-6126571
公示期投诉受理邮箱:1129903821@qq.com
2020届物流学院优秀毕业生咨询群

附件1:十佳毕业生申请表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十佳毕业生申请表.docx
附件2:物流学院2020届毕业生总成绩前30%名单(基本条件)
附件2:物流学院总成绩排名前30%名单.pdf
附件3:“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附件3:“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