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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学院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20/10/26  点击次数:   [ 字体:  ]  

物流学院各班级、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现将物流学院2019-2020学年学生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物流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小组

组长:杨蓉

副组长:燕珍、杜金涛

成员:蔡晓丽、赖曼莎、丁泽、陈智恒、何浩峰、白兵、罗钰桐、邱极烨、张天美

二、评选对象

此次评奖评优工作面向物流学院2017、2018级在籍在学普通本科生、在籍在学团员和各班级、团支部。

三、奖项设置及评审依据

1.个人奖学金

(1)奖项种类:

个人奖学金分为三类,即专业奖学金、学术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专业奖学金设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专业奖学金按2019-2020学年各年级各专业学生成绩排名评选,获奖同学见《2019-2020专业奖学金汇总表》(附件1)。

学术奖学金由学校颁发,比例不限。奖励金额及获奖条件参照北京师范大学的相关规定执行。

专项奖学金包括4种,即社会工作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平均绩点比上一年度提高10分)、突出贡献奖(如有)和社会赞助奖学金(如有)。

(2)评选办法

具体评选标准、比例、金额等具体事宜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物流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附件2)的规定执行。

2.先进集体称号

(1)奖项设置

先进集体评选包括优秀班集体、学风建设标杆支部、优秀团支部的评选。

(2)评选办法

具体按照《物流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附件3)的规定执行。

学院推荐1个候选班集体到学校参加校级优秀班集体的评选,经校学生处审定的获奖班集体,除颁发荣誉证书或锦旗外,将给予一定奖金奖励,用于班集体建设。

学院推荐1个候选团支部到学校参加校级学风标杆团支部的评选,校团委从全校申报支部中评选出20个学风标杆团支部,并给与一定金额的支部建设基金。

学院推选1个优秀团支部参评校级优秀团支部,经校团委审核后方可获得。

3.先进个人称号

(1)奖项设置

先进个人称号的评选包括校级荣誉称号4种: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优秀团干部、校级优秀团支书、校级优秀团员。院级荣誉称号4种:优秀班长、院级优秀学生干部、院级优秀团干部。

先进个人称号为荣誉称号,只颁发荣誉证书。

社会工作奖学金和各荣誉称号,以及各荣誉称号不兼评兼得(专业奖学金及院级优秀班长除外)。

(2)评选办法

先进个人称号的具体评选标准、评选办法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物流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实施办法》(附件3)的规定执行。校级荣誉称号名额由学校确定,经学生处、校团委审核后方可获得。院级先进个人称号名额由学院确定。

四、评选要求

1.提交申请

(1)个人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含校级、院级),由个人向班级或所属组织提出,各班级以及各组织负责人按照学校、学院评选条件,通过组织全体班会或者学生组织大会民主选举等方式,产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获得者的候选名单,并统一填写电子版《物流学院2019-2020评优汇总名单》(附件5),完成后打印纸质版,班长或组织负责人收齐上交纸质版、电子版。同时要求评选出的有候选资格的集体和个人进行网上申报(只有校级奖项才需要网上申报,院级只需要填写汇总表即可)。

(2)校级奖项网上申请办法

请各位同学在10月30日当天,登录数字化校园服务大厅(http://ehall.bnuz.edu.cn/),在“奖学金”栏目里申请各奖学金项目,同时点击基本信息-编辑,填写校园卡号并提交审核(不是保存),用于接收奖学金;在“荣誉称号”栏目里申请“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团支部书记”,预申请集体奖项的各团支部负责人在“荣誉称号”栏目里申请“优秀团支部”和“学风建设标杆团支部”,申请表和支撑材料可以打包以附件形式上传。

校团委及职能部门指导的学生干部参评社会工作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时,直接向指导老师申请,申请材料由指导老师根据各社团组织性质自行确定,评选结果由指导老师报送学生处。

3.上交材料截止时间

电子版、纸质版《物流学院2019-2020评优汇总名单》由班长、学生组织负责人统一收齐,于10月30日下午5点半前交陈智恒老师(木铎楼A906)

五、评选安排

1.申请。从本通知公告起至10月30日,工作时间由各单位统一将材料送至木铎楼A906,逾期不再受理。

2.初评。10月31日至11月3日,由评审小组开展各类奖项的申报、推荐和审核工作。申请先进集体称号的班级、团支部的集体,申请优秀班长、团支书称号的个人将进行答辩评选,答辩ppt陈述时间(5分钟),回答评委提问时间3分钟。申报材料按照《优秀集体、优秀班长、团支部书记评分标准》(附件6)准备,时间暂定为10月30日下午3点30,地点为木铎楼B402。(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公示。11月3日至11月5日,学院将初评结果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六、咨询、监督、投诉

本次评优自公示之日起,对获奖名单有任何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随时进行咨询、监督与投诉。

杜金涛电话:0756-3683852;13726291259

电子邮箱:1307420747@qq.com

陈智恒电话:0756-3683886;13750025918

电子邮箱:1129903821@qq.com

                                                        物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

    附件1:2019-2020专业奖学金汇总表.xl

    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物流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docx

    附件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物流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实施办法.docx

    附件4:2019-2020学年评奖评优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5:物流学院2019-2020学年评优汇总名单.xlsx

    附件6:优秀集体、优秀班长、团支部书记评分标准.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