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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学院2015-2016-1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公示

文章来源:       时间:2016/01/05  点击次数:   [ 字体:  ]  

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六章“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的相关规定:“学生修读某门课程时,旷课2次或达到课程总时数九分之一,请假缺课达到课程总时数六分之一,取消该课程考试资格,该课程成绩记为零分”。经严格审核考察,物流学院2015-2016-1共计11人次被取消考试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1)。望同学们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学生考勤制度,杜绝迟到、早退、旷课等不良行为。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16年1月5日至2016年1月7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任何异议可致电学务办公室吴映雄老师。电话:0756-6126796。

物流学院学务办公室

2016年1月5日

附件1:物流学院2015-2016-1年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

序号

学号

班级

课程

类型

1

1311030106

13物工01

仓储管理与库存控制

取消考试资格

2

1311030064

13物工01

仓储管理与库存控制

取消考试资格

3

1311030064

13物工01

计算机网络技术及应用

取消考试资格

4

1411010095

14物管04

国际贸易实务

取消考试资格

5

1311010223

13物管04

仓储管理与库存控制

取消考试资格

6

1311010059

13物管02

会计学

取消考试资格

7

1311010059

13物管02

应用统计

取消考试资格

8

1311010153

13物管02

会计学

取消考试资格

9

1511010185

15物管03

管理学

取消考试资格

10

1311010128

13物管04

交通运输规划

取消考试资格

11

1511010140

15物管01

微观经济学

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