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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流学院2016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6/09/22  点击次数:   [ 字体:  ]  

物流学院全体同学: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开展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我院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办法

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严格按照《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教〔2014〕191号)及我校制订的《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细则》进行。

二、参评对象

1.国家奖学金

根据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和我院学生工作实际情况,依据2015-2016学年各年级学生成绩,以下17名学生具有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年级

总数

名额

姓名

15物流管理

225

3

林倩欣

韦雪敏

邵淑汾

15物流工程

103

2

张宁馨

余凤明

14物流管理

258

4

杜欣芯

胡捷颖

程佳

李钰裕

14物流工程

99

1

沈璐倩

13物流工程

71

1

姜沛琳

13物流管理

123

2

林意妮

冯莹珠

13采购

105

3

曾舒慧

梁慧

刘韵

13国际物流

32

1

谢盈雪

2.国家励志奖学金

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和我院学生工作实际情况,依据2015-2016学年各年级学生成绩,以下35名学生具有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资格。

序号

姓名

年级专业

专业排名

专业总人数

排名百分比(%)

1

胡捷颖

14级管班

2

258

0.78

2

梁慧

13级管班

3

260

1.15

3

黄楚仪

14级管班

6

258

2.33

4

蔡晓璇

14级管班

8

258

3.10

5

冯莹珠

13级管班

10

260

3.85

6

邓博心

14级管班

10

258

3.88

7

詹佳佳

14级管班

13

258

5.04

8

李柔燕

14级工班

5

99

5.05

9

陈康梅

13级管班

15

260

5.77

10

闫灿灿

15级管班

16

225

7.11

11

李桂玲

13级管班

23

260

8.85

12

黄三妹

14级管班

31

258

12.02

13

胡月枫

14级管班

34

258

13.18

14

陈小婵

13级管班

36

260

13.85

15

陈铭

14级管班

36

258

13.95

16

冯梓秋

13级管班

41

260

15.77

17

张东方

15级管班

37

225

16.44

18

唐艳平

13级工班

13

71

18.31

19

薛丽蓉

13级管班

51

260

19.62

20

黄皓萱

14级工班

20

99

20.20

21

唐明霞

14级工班

23

99

23.23

22

曾璇璇

13级工班

18

71

25.35

23

林淑君

15级工班

27

103

26.21

24

陈炳欣

14级管班

68

258

26.36

25

吕新蓉

13级管班

70

260

26.92

26

谢佳欣

14级管班

71

258

27.52

27

刘小钰

14级工班

28

99

28.28

28

杜剑涛

13级管班

76

260

29.23

29

徐玲

13级管班

79

260

30.38

30

周梦蝶

14级管班

79

258

30.62

31

许海滢

15级管班

72

225

32.00

32

何婷

15级工班

33

103

32.04

33

陈芳芳

13级工班

23

71

32.39

34

谢欢

14级管班

84

258

32.56

35

何碧烽

14级管班

86

258

33.33

3.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的参评对象为本学年认定的四个年级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国家另设有奖学金,不在参评之列。

三、申请时间:9月22日至9月26日(含26日)

四、申请办法

1.国家奖学金:学生填写电子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提交给所在学院李屿灼老师。(成绩排名由学院统一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者须经答辩方可上报学校审核,请申请者做好答辩准备,答辩时间为9月27日晚19:00,地点为乐育楼C105

2.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登录《教学理辅助系统》申请并提交(用户名为本人学号,密码与教务系统相同,排名情况由学院统一填写);

3.国家助学金:学生登陆《学生助管理系统》(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本人学号,登录后请立即修改密码,以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点击“修改个人信息”,所有带红色星号的信息栏都要按提示填写完整,提交成功后,按“注销”退出系统。

五、评审进度

9月26日学生申请截止;

9月27日学院组织评审;

9月28日-10月8日学院公示;

10月9日,学院向学校报送评审结果;

七、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为国家级奖学金,不可兼得

2.逾期未提交申请(含未登陆系统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3.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或不合规的,视为无效申请

4.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上的日期填写规定 学生申请日期不得迟于2016年9月25日(含)

5.上学年受到纪律处分,或仍在留校察看期内的学生,取消参评资格

6.上学年挂科达3科及以上者,取消国家助学金的参评资格

7.转学院的学生,一律向新学院(部)申请奖学金,占新学院(部)的奖学金名额。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是我国大学生的最高荣誉,我院在评审过程中务必严格规范评审程序,严格把握评审标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联系人:丁泽,咨询与监督电话:18666963822

投诉信箱:dingze@bnuz.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1.《国家金申批表

2. 《国家奖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

3.广东省教育关于做好2016年我省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6〕46号)

物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9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