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现在正式启动,为保障转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师(珠)校发【2016】22号)文件精神,现将本学期转专业相关办理流程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接收条件确定
转专业对象及录取原则:请参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师(珠)校发【2016】22号)文件规定。
请各学院(部)于4月13日前将本单位拟接收转入学生的条件、考核方式、接收名额等信息的纸质版(教学院长签字和学院盖章)及电子版报教务处,并于教务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
教务处提请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后,将在学校教务系统中公布转专业接收条件等信息。
二、转专业办理程序
1、学生网上报名4月24日—5月5日(第10、11周)
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web子系统(网址http://172.16.5.138/),在[信息查询]—[转专业查询]下查看公布的各学院(部)拟接收转入学生的条件、名额、考核方式、录取原则等信息;学生须在上述系统[信息维护]—[转专业申请]栏填写相关信息,在[保存申请]栏递交申请, [输出打印]栏打印《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份交转入学院(部)。
5月5日下午17:00转专业网上报名截止,网上申请转专业功能关闭。
2、学院(部)资格审查(5月8日—5月9日)
学院(部)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于5月9日前将审查通过的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3、学院(部)考核(5月10日—5月16日)
学院(部)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考核,并于5月16日前将有院(部)教学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考核通过学生名单、《转专业学生申请表》及相关考试材料提交教务处。
4、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转专业名单(5月17日—5月23日)
教务处提请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拟转专业名单,审定通过后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
5、教务处公布转专业名单(6月2日前)
公示无异议后,各院(部)对转专业成功的学生在“教务系统”中做“通过”和安排行政班操作,学校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结果。
特别提示: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所获学分按《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分互认暂行管理办法》(师(珠)校办发[2011]09号)进行认定。
联系人:姜楠 联系电话:6126006
附件:《2016级各专业招生科类表》
教务处
2017年4月5日
附件:2016级各专业招生科类表
学 院 |
专业名称 |
招生科类 |
信息技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理 |
软件工程 |
理 |
数字媒体技术 |
理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理 |
管理学院 |
人力资源管理 |
文理 |
人力资源管理(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 |
文理 |
财务管理 |
文理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理 |
公共事业管理 |
文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文 |
不动产学院 |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
文理 |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 |
文理 |
城乡规划 |
文理 |
城乡规划(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 |
文理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理 |
土地资源管理 |
文理 |
教育学院 |
教育学 |
文 |
学前教育 |
文 |
应用心理学 |
文理 |
应用心理学(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 |
文理 |
国际商学部 |
金融学(金融投资方向) |
文理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文理 |
金融学(国际金融方向) |
文理 |
电子商务 |
理 |
工商管理 |
文理 |
会计学 |
文理 |
会计学(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 |
文理 |
中加合作项目 |
金融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 |
文理 |
文学院 |
汉语国际教育 |
文 |
汉语国际教育(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 |
文 |
汉语言文学 |
文 |
物流学院 |
物流管理 |
文理 |
物流工程 |
理 |
法律与行政学院 |
法学 |
文理 |
行政管理 |
文理 |
社会工作 |
文 |
特许经营学院 |
工商管理(特许经营管理) |
文理 |
市场营销 |
文理 |
会展经济与管理 |
文理 |
工程技术学院 |
生物技术 |
理 |
工业设计 |
理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理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文 |
日语 |
文 |
应用数学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理 |
金融数学 |
理 |
应用统计学 |
理 |
设计学院 |
产品设计 |
艺术 |
产品设计(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 |
艺术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艺术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 |
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 |
艺术 |
数字媒体艺术 |
艺术 |
数字媒体艺术(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 |
艺术 |
环境设计 |
艺术 |
环境设计(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 |
艺术 |
服装与服饰设计(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 |
艺术 |
广告学 |
文 |
广告学(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 |
文 |
艺术与传播学院 |
传播学 |
文 |
编辑出版学 |
文 |
文化产业管理 |
文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艺术 |
电影学 |
艺术 |
舞蹈学 |
艺术 |
运动休闲学院 |
休闲体育 |
体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