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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物流学院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6/04/28  点击次数:   [ 字体:  ]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物流学院委员会文件

师(珠)物流 团发[2016] 2号


关于召开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物流学院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学院各团支部:

根据《团章》规定,经学院分团委研究决定,并上报学院党总支审批同意,定于2016年5月下旬召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物流学院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为切实做好各项筹备工作,保证大会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主要任务

总结一年来团委工作,确定今后一段时期学院共青团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奋斗目标。落实学校、学院2016年工作要点的精神,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努力工作,积极培育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学院共青团工作向前发展。

二、大会主要议程

1. 听取和审议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物流学院第十二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2. 选举产生2名物流学院第十三届团委副书记。

三、代表的产生

本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191人,其中男性代表96人,女性代表95人(各占50%);团干部46人,学生干部30人(占总数的40%,其中团干部占60%、学生干部占40%)。

(一)代表条件

1. 必须是学院在籍的共青团员和共青团干部中的优秀分子。

2. 应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学院共青团工作中发挥模范作用,做出显著成绩。

3. 能够如实反映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正确行使团内民主权利。

4. 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同广大团员青年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信任。

(二)代表产生程序

1. 代表的产生实行差额选举。在院团委的监督下,团支部召开基层团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各团支部组成代表团。

2. 代表产生的程序。各团支部按学院团委分配名额及构成要求选举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或不具备代表资格的,将责成团支部重新进行选举。

3. 各团支部必须认真填写《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物流学院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情况统计表》(附件1),并由各团支部报大会资格审查小组审核。

4. 代表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要综合考虑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团干部与一般团员,男代表、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等。

5. 受到学院或学校纪律处分、或团内处分的团员,未撤销不得作为代表。

6. 13-15级各团支部需在2016年4月29日之前将《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物流学院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情况统计表》(附件1)纸质版交乐育楼B107处,电子版发给团委学生会组织与监察部部长陈俊燊:331605058@qq.com

(三)代表名额分配

代表名额191名,具体分配如下表所示:

序号

团支部

团员人数

代表人数

女团员人数

男团员人数

学生干部(含团干部)人数1/3

1

13级物管二班

44

10

5

5

4

2

13级物管三班

47

11

6

5

4

3

13国际物流方向

24

5

2

3

3

4

13级物工一班

24

5

3

2

3

5

13级物工二班

31

7

3

4

4

6

14级物管一班

55

13

7

6

5

7

14级物管二班

59

14

7

7

5

8

14级物管三班

46

11

5

6

4

9

14级物管四班

59

14

7

7

5

10

14级物工一班

42

10

5

5

4

11

14级物工二班

43

10

5

5

4

12

15级物管一班

78

18

9

9

7

13

15级物管二班

55

13

7

6

5

14

15级物管三班

55

13

6

7

5

15

15级物管四班

58

13

7

6

5

16

15级物工一班

46

11

5

6

4

17

15级物工二班

57

13

7

6

5

总计

823

191

96

95

76

四、团委副书记候选人的产生办法

团委副书记候选人实行“三上三下”的推选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一)“一上”(2016年4月18-29日)

13-15级各团支部分别召开支部大会,每个支部推选团委副书记候选人2名,其中,至少1名为其他团支部成员。

各团支部须将填写的《推荐团委副书记候选人情况统计表(一上)》(附件2)纸质版交到乐育楼B107处,电子版发给团委学生会组织与监察部部长陈俊燊:331605058@qq.com

(二)“一下”(2016年4月30-5月2日)

审核工作小组对各团支部上报的团委副书记候选人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初审名单,名额为10人,并将名单下发至各团支部。

(三)“二上”(2016年5月3-6日)

各团支部分别召开支部大会,每个支部在10名推选候选人中推荐8人,将填写的《物流学院团委副书记候选人情况统计表(二上)》(附件3)纸质版交到乐育楼B107处,电子版发给团委学生会组织与监察部部长陈俊燊:331605058@qq.com

(四)“二下”(2016年5月7-9日)

审核工作小组对各团支部上报的团委副书记候选人资格进一步审查,确定名单,名额为8人,并将名单下发至各团支部。

(五)“三上”(2016年5月10-13日)

各团支部分别召开支部大会,每个支部在8名推选候选人中推荐5人,将填写的《物流学院团委副书记候选人情况统计表(三上)》(附件4)和纸质版交到乐育楼B107处,电子版发给团委学生会组织与监察部部长陈俊燊:331605058@qq.com

(六)“三下”(2016年5月14-21日)

审核工作小组对各团支部上报的团委副书记候选人资格进一步审查,确定名单,名额为5人,将名单下发至各团支部进行最后确认。

5名候选人须填写《物流学院团委副书记候选人情况登记表》(附件5),纸质版交到乐育楼B107处,电子版发给团委学生会组织与监察部部长陈俊燊:331605058@qq.com

将5名候选人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筹备及审核工作小组

组 长:杨 蓉

副组长:逯登宇

成 员:李屿灼、何碧锋、闫术、徐敏、姜承池,各团支部推荐的成员

注:各团支部从支委(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中推荐一名担任成员,需在“一上”后及时填写《筹备及审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登记表》(附件7)发给团学组织与监察部部长陈俊燊:331605058@qq.com

六、工作要求

1.本次团代会是全院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团支部要给予高度重视,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2.要认真、严格地做好团员代表的推选工作,严格按照推选的条件、名额、范围、程序进行推选,要注意团员代表的代表性,先进性和影响力。

3.要认真填写上报材料,保证时间,严格把关。

4.各团支部要以召开第十三次团代会为契机,切实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思想政治素质。

5.各级团组织、学生社团组织要以微信、微博、海报等形式祝贺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物流学院第十三次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6.在学院全体团员学生中传达本通知精神,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全院广大团员振奋精神,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为学院学风建设、和谐校园建设做贡献。

7.代表大会召开的有关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点击打开链接

1.《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物流学院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

2.《推荐团委副书记候选人情况统计表(一上)》

3.《推荐团委副书记候选人情况统计表(二上)》

4.《推荐团委副书记候选人情况统计表(三上)》

5.《物流学院团委副书记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6.《筹备及审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登记表》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物流学院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