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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流学院学生2017-2018学年贷款预申请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7/06/06  点击次数:   [ 字体:  ]  

物流学院相关同学: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凡学习成绩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未受任何处分的学生,均可申请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

已经申请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在6月底前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按照提示要求填写续贷申请。申请其他形式(地方银行)贷款的,请持当地要求的标准表格到学生处(励耘楼B403,罗老师,电话:6126792)办理续贷事宜。

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1.凡符合续贷条件的学生请在6月15日前(5月24日至6月12日的每周一上班时间和周四下午上班时间。),到学院学院办公室(木铎楼B512),联系学生工作助理田喜灵、王喜平(联系认电话:13726257614,13631203960),报名及填写《高校助学贷款承诺书及预报名表》,以下简称《预报名表》。

2.预报名审核通过的学生,可在6月20日后自行登陆系统,或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培训(预计6月底),按照要求填写“续贷声明”,完成相关操作后导出《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

3.今年广东省全面推行国开行生源地信用贷款项目,请首次报名的学生原则上回当地办理。

注:1.“续贷声明”填写指南:

根据国开行系统操作的相关要求,续贷学生需要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人的续贷声明,并且每年至少两次登陆维护有关信息(系统会自动记录有关登陆信息)。

填写要求:200字以内,要反映出本人的学习态度,有无挂科,成绩排名或均分、绩点,获得过何种奖励,在校的一般情况,家庭基本情况,诚信意识和感恩之情。

特此通知。


物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6月6日    

  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承诺书.docx

  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高校助学贷款预报名表.docx